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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2004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程序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新增4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8号文件批准我院建立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博士毕业年限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人员。
2、在我院攻读并获得学位者,一般不得申请同一学科的博士后。
3、未经批准的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书及本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提交个人已发表的论文及博士论文摘要复印件;
(4)本人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意向。
2、提交进站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1)《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表》;
(2)递交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信(必含本人博士导师一份);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
(4)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5)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组织开具并盖章);
(6)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
属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院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注明,并加盖公章;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
(7)留学博士回国需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8)本人身份复印件。
三、审批程序
1、我院博士后可分批集中办理进站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申请者可提前3~6个月将递交的申请材料至院人事处博管办。留学回国、外籍博士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办理;
2、院人事处博管办审核申请进站人员的相关材料;
3、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4、报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办理进站批件。
四、联系方式
上海体育学院地址:上海市清源环路650号,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部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53080,传真:(021)51253079
E-mail:rsc@sip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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