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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行纪委与监察、审计处(简称:监审处)合署办公的体制。院纪委、监审处履行学校内部纪检、监察、审计职能,协助院党委、行政抓党风、政风建设,组织协调学校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院纪委、监审处设有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职委员5人,其他专职干部2人,特聘党风廉政监督员7人。纪委书记是学校党委副书记,按照党委分工纪委工作,分管人事、组织、监察、审计。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审计处处长,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纪委日常工作,主持监察审计处工作。